岑官參選眾望所歸
依法施政有新氣象

   
  在按法律規定辭任終審法院院長一職後,岑浩輝今周三正式宣佈參選第六任行政長官,並發表了參選宣言。既為行文之便,亦因司法官為終身職,故下文以「岑官」稱之,這與特首參選人身份並行不悖。
 
  綜觀岑官以「奮發同行,持正革新」的五點施政理念,提綱挈領、宏觀概要,統攬全局,精準點出了本澳社會經濟發展在新時期的問題所在,提出了新的治理觀點和施政取向,尤其強調「將致力提升治理效能,以更大決心轉變施政理念,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優化施政方式,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完善法律體系,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建設充滿活力、團結協作的管治團隊,不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個人甚為期待。事實上,政府治理效能高低,以及公共服務品質優劣,都取決於管治團隊,尤指公務人員隊伍的能力和質素。所以,「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應以破除公務人員中普遍存在的「不做不錯」消極心態,或和尚撞鐘的得過且過「躺平」作風為「切入點」,而非現屆有官員那種兩手一攤、無可奈何的不作為表現。當中要義,其實就是實施提出近二十年卻至今並無寸進的「官員問責制」。而且,不止具職權的領導及主管人員要有與彼等職權相稱的職責,切實對上級承擔應有的行政責任,待遇優渥的龐大公務人員隊伍,亦應有與其待遇水平相適應的工作責任,當工作表現達不到政府施政的政策要求時,應有適當可行的淘汰機制,個人以為,唯有如此,方可最大程度調動三萬幾公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扭轉長期存在的扯皮推諉、鬆懶疲軟,這種在「等收工、等出糧、等升職」公務人員中已根深抵固的「躺平文化」,為實現「奮發同行,持正革新」的施政理念服務,為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服務。
 
  從岑官提出的「大力提升三萬名公務員服務社會、奉獻社會的意識。現行公職人員章程已實施數十年,需進一步通過法制建設完善制度」可知,其對「推進公共行政革新變化」,已有洞見。
 
  除對經濟、社會、民生等問題了然於胸之外,岑官言簡意賅的「兩院理論」,以及實事求是的「順勢而為」,「貼地生動」之餘,或可反映其以小見大的決策視野或行政識見,是遠在被認為相對嚴肅、嚴謹的司法裁判書行文之上。
 
  面對零星的「社會認識度較低」及「缺乏行政管理經驗」的意見,岑官也能勇於直面問題。第一是澳門地方細,人際關係密切,社會對司法官員,尤其法官的認識及接觸較少,恰好證明澳門的司法環境、司法獨立和法治環境好,「有咁好嘅環境,先可以確保司法獨立,確保法官唔受滋擾,冇壓力去裁決」。這均為事實,還基於制度對法官職業操守的要求,以及法官的個人專業素養。固此行內有云,「法官是注定孤獨的職業」。但這當然不等於法官脫離社會生活而不了解社情民意,若由法官「轉換跑道」至必須與社會廣泛對話,職繫團結社會各階層、掌握社會民生脈搏的行政首長的話,反而有不受既有利益階層或局部利益圈子所左右或制約等優點,更有利於客觀判斷社會問題和公平處理社會矛盾。
 
  第二是關於「缺乏行政管理經驗」。實際上,有關意見只是基於不了解制度。因為,終審法院院長本身就是一個行政管理的職位,岑官還同時是法官委員會主席。前者是司法系統行政、財政、人事、紀律等範疇的管理者,後者則是所有法官的人事、紀律、操守等領域的管理人,俱屬行政管理經驗且凡二十五年,而相關管理經驗,與一般定義的公共行政管理,無論在適用法律、人事行政及管理制度,均相吻合,其行政管理經驗也自然適用到行政首長的職位上。不能將岑官執掌最高審級法槌的法官身份,與其負責管理司法行政的終審法院院長(即院長辦公室領導人)的行政管理身份混為一談。
 
  期望岑官正式參選後,積極聯繫社會各階層,聆聽民眾心聲、凝聚最大社會共識,並化為具體而微的施政綱領,今後帶領澳門謀求更好發展,令廣大居民安居樂業。


余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