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誰的責任


  
本澳近日發生多宗涉及學生參與的「水客」散貨活動,除了引起輿論關注,官方及社團也作了回應,例如:教青局代局長黃嘉祺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當局十分關注有關事件,並即時透過學校跟進和支援,將製作更多圖文包加強宣傳,避免學生涉及『水客』活動。他呼籲學生三思而行,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提醒有關違法行為有機會被科處最高五萬元罰金,建議學生把握暑假時間,做有益身心的事,如參與當局暑期活動等。街總亦指出,團隊已不時提醒青少年應從合法、正確途徑獲取金錢收入,以滿足個人需要。呼籲青少年要學會分辨『搵快錢』或『臨時工』的資訊,家長也應多留意子女是否有不明來歷的金錢。並呼籲社會各界要加強教育宣傳,提高青少年對參與 『走水』行為的警惕性,保障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在官方和民間團體的關懷下,我們不難發現,他們對學生做 『水客』的論述,皆是從犯罪的角度來描述青少年,他們可能是心智未成熟或金錢價值觀出現問題,所以鋌而走險云云,為人父母要關注子女的行為。以上的論述都是對的,但如果子女當『水客』,父母覺得沒有問題,甚至父母都是當『水客』的,那麼問題又在哪裡?

價值觀的來源

  
不少研究指出,青少年的價值觀主要是源自其父母,他們會透過日常的生活互動中,無形中形塑了子女的價值觀。如果社會人士要求青少年應具備正確的價值觀,是否應該先問父母向子女傳遞了甚麼價值觀?因工作關係,筆者常有機會參與一些大型活動,例如園遊會。最常見的情境是:子女拿著已喝完的飲品,很多時會仍拿在手中,可能正在找尋垃圾桶,但有父母會喝令小朋友快點扔掉在地上,不要手拿垃圾到處走。即使在小學教育或幼兒教育中,老師也會教導學生不可隨地拋棄垃圾,但如果父母教導子女可以隨地扔下垃圾,那麼小孩子會相信家長,還是聽從老師?如果認為現時青少年的價值觀有問題,我們應該先問問他們的父母如何教導自己的子女?

父母的法律責任

  
美國在上世紀中,已經立法追究父母在青少年犯罪中的責任。法律要求父母需要滿足孩子的基本需求,例如:食物、住所、經濟支持和監督,直到孩子達到成年。他們也擁有法定的決策權,例如:同意接受甚麼的醫療或決定讓孩子在哪裡上學。然而,除了這些責任之外,父母也要為孩子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例如,在美國,父母都對孩子負有民事責任--如果孩子故意損壞別人的財產,父母要承擔經濟責任;如果孩子逃學,父母可能會面臨罰款甚至監禁。在澳門,根據家庭綱要法,也規定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權利及義務。雖然在條文中,沒有說明家長教育,但「教育」應不只是學校的正規教育,家庭教育對兒童的健康成長有重要的意義,但澳門又會有多少家長會關心家庭教育的議題?

  正如前述,父母對子女的價值觀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如子女觸犯法律,父母又該承擔甚麼責任?根據美國的經驗,父母的法律責任主要分為三類:

 一:替代責任:主要是民事賠償,即父母就子女對別人造成的損害,需承擔財務責任;

 二:身份犯罪:因子女未成年身分而違法的行為;例如:子女逃學、未達合法年齡飲酒;當青少年被確定有違法行為後,他們的父母需要參與當中的司法過程;

 三:刑事責任:當青少年犯下嚴重且通常是暴力的犯罪時,父母也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養不教,父之過

  
筆者不是天真的認為追究父母的責任,便可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但在青少年犯罪議題中,必須思考父母的責任。此舉不是要追究責任,甚至懲罰家長,相反的,如果訂定相關的法規,可以更有效的引導不同的資源流向家長教育,讓家長早一步認識為人父母應有的責任。事實上,在美國處理青少年犯罪的過程中,雖然會追查父母要承擔甚麼責任,但不一定是傳統的刑罰,反而可能是強制家庭輔導,或為家長提供更多的社區資源來協助他們教育子女。「養不教,父之過」,要養育一個孩子,是一艱辛、勞心勞力的歷程,家長要明白自己的責任外,也需要更多社區支援來讓他們當一個好爸爸、好媽媽。


古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