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悲憤為力量—青洲車禍有感
  

前天晚上,位於青洲大馬路東段、接近蓮峰廟及北區警司處(老澳門稱為「二區」)側面、大明閣對面的斑馬線,發生了一宗震驚全社會的交通意外。一輛七人車撞到了正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一名十歲男童。男童當時已無呼吸心跳,送院後最終不治身亡。

事件牽動了無數人的心。不少市民和學生昨日冒著高溫,在烈日下到現場,放下鮮花、零食、飲品、玩具致哀,亦有人攜帶清香,供市民燃點,希望小朋友一路好走。昨日早上電台節目也有市民致電討論事件,網民反應更是熱烈。相關政府部門也有公開致哀,並對家屬親友致以慰問。教青局「已即時啟動校園危機事故處理機制,協調學校及輔導機構開展輔導跟進,並與社工局緊密溝通,為學生家庭提供所需支援,全力協助家屬渡過艱難時期。」

據澳門電台報道,該學童生前所就讀學校表示,已啟動危機管理小組,由駐校社工介入。教青局及社工局提供的支援措施也對師生輔導,校方已經向師生舉行最少四場情緒支援解說會疏導師生心情。辦學組織就事件作出慰問,並籌得善款,學校的行政人員今日稍後時間將接觸家屬情緒疏導,並將善款轉交家屬。

為何一宗交通意外,會在澳門社會掀起如此的情緒?其實澳門每年致命交通意外致死的數字一般都在個位數之內。當然,每一條生命都不值得這樣匆匆離開。但一個正在就讀小學的兒童,在六一兒童節將至、暑期活動剛開始登記報名程序,本來精彩的暑假,以至美好的未來正等待着他。如今卻因為一個司機的魯莽成為了奢望。而對他的父母而言,本來孩子放學,只要他平安回家,就是一家享用晚餐、共享天倫之樂的又一個夜晚。只是過了前晚,以後的每一個夜晚都將不再一樣。一個美好的家庭就此破碎。

而最根本的問題是這一個意外,本身就打破了澳門人,對於司機在斑馬線必須禮讓行人,行人能夠安全過馬路的想像。一直以來我們對於有關法例的理解,行人在斑馬線上的權利是受到絕對的保障。意外不但打破了這個行之有效的規則,更代表了有人為了自己的方便,不惜打破了規則,在如此繁忙的路口橫衝直撞,甚至犧牲別人的生命而在所不顧。同時司機也似乎忘記了自己操縱一台機器,不但對自己,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也負有重大的責任。

治安警已經表示,涉事的司機已經以過失殺人罪移交檢察院。案件既然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短期內我們也只能期望案件能夠獲得公正的審判,還死者和家人一個公道。另一方面,《道路交通法》在上一屆立法會,最終淪為廢案,至今已經接近一年。血的教訓已經出現,希望政府以及立法會內各位尊貴的議員,能夠以市民的生命為重,盡快完成新草案的立法程序。而如果程序允許的話,也希望能夠提早重申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權利的法律原則,對於司機侵犯行人在斑馬線上絕對權利,無論有沒有致死,都應該加強處罰,從而警醒司機。同樣重要的是加強司機和行人的教育,強化他們對自己相應責任的認知,並在日常交通的實踐中能夠實行,讓澳門的駕駛文化能夠慢下來、變得更加文明,不要讓這樣的悲劇重演。讓澳門的交通能夠真正做到以人為本,讓所有人都能夠「高高興興出門去,平平安安返家來」。

 

未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