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場「節節後退
博彩修法「已忘初心

  上周的本欄目文章認為,特區政府先是主動提出並堅持要在新「博彩法」中增加「衛星賭場須設於承批公司物業內」的規定,但在新博彩法在立法會「二讀」通過後,特區政府在本月十三日提交給立法會小組審議的新「博彩法」的最新修訂文本中,卻又取消了「衛星賭場須設於承批公司物業內」的規定,特區政府的這種「出爾反爾」的「大轉軚」的主要原因,是怕「代人受過」承擔逼迫「衛星賭場」關閉的責任。而現在回頭看看,特區政府在此次博彩修法中,「轉軚」其實並不是在這一個問題上。可以說特區政府對此次博彩修法,立場是「節節後退」,現在差不多已經「忘了初心」,總體表現基本是「折騰了一圈回到了原地」。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賀一誠在其宣佈參選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的記者會上,認為「博彩業作為本澳的龍頭產業,是本澳稅收及經濟的重要支柱。但在人力資源及土地資源上,也壓迫著其他中小企的發展」。同年十一月身為候任行政長官的賀一誠在中央電視臺《面對面》節目裡,又表示「中央多次提出我們沒有適度地多元化,太單一了,你們看見博彩業發展得很好,有關的酒店零售都發展得很好,但都是圍繞博彩這個行業裡面轉,一個城市這麼發展下去是不健康的,不可持續的,因為澳門周邊很多地區都要搞博彩業了;澳門做甚麼好呢?這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除了對經濟結構單一的憂慮,與之相關的還有年輕人的就業;目前,澳門年輕人就業充分,月平均收入已經超過兩萬澳門幣;但是,澳門大概百分之八十的大學畢業生都在博彩業裡工作,大多是荷官、派牌的工作;這個數字很嚇人,大學生為了工資只能在那裡工作,但對自己的發展前途是存在問題的,對澳門的前途是更大的問題了;澳門三萬八千多公務員,博彩業八萬多人,這兩個大行業佔勞動人口的大部分比例了;誰來做小老闆? 誰來做企業?沒有;我們看到內地的年輕人,開網店也好,做其他創業也好,澳門沒有這個氛圍」。

  在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發佈的第五屆特區政府的第一份施政報告即二零二零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有「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博彩旅遊業大幅度下滑,進而衝擊其他相關行業,再次充分暴露了澳門經濟過度依賴博彩旅遊業的脆弱性和巨大風險。澳門還面臨周邊國家和地區開賭的競爭壓力」「若長期過度依賴博彩旅遊業,不改變產業結構單一的局面,澳門經濟就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本次疫情再次暴露了澳門經濟結構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因此,從長遠計,需要加大力度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構建較為多元的產業結構,為特區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牢固的根基,這次疫情更加堅定了澳門社會的這一共識」。

  以上這些就顯示,以賀一誠為特首的第五屆特區政府,在上任之前和上任之初,認為「博彩業八萬多人」吸納了太多的人力資源,「壓迫著其他中小企的發展」「大學生為了工資只能在那裡工作,但對自己的發展前途是存在問題的,對澳門的前途是更大的問題了」,必須讓一部分人力資源流出博彩業,那樣才能「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構建較為多元的產業結構,為特區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牢固的根基」。

  而到了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在政府發佈的「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諮詢文本」中,有:「為確保市場規模的穩定性,設定批給數目時,適宜從‘重質’的方向考量,而非‘重量’。限制批給數目不等於削減市場競爭力,而是在保持博彩市場規模的穩定性和開放之間取得平衡,讓特區政府可吸納發展潛力高和資金雄厚的企業進入本澳博彩市場,提高本澳在國際旅遊博彩市場的競爭力」「在思考博彩業的規模上,必須審慎考慮博彩業對本澳社會、經濟及民生方面所帶來的正面和負面影響,例如土地資源、人力資源、產業結構及城市承載力等,從中作出平衡、取捨和調控」。這些都顯示特區政府當時可能對「六張賭牌」是有「減少賭牌批給數量」的設想的。但當天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所說的「希望博彩業規模維持穩定性」,又顯示特區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當時的態度已不是很堅決。

  到了今年一月十四日,特區政府發佈博彩法修訂草案,其中「建議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六個」。這就顯示特區政府基本已經放棄了「減少賭牌批給數量」的設想,已從早期的「必須讓一部分人力資源流出博彩業」,大踏步地後退了。雖然在這一修訂草案中有了「對現時設於非承批公司不動產內的娛樂場訂定過渡規定」的內容,但正如李偉農所說,訂定該規定「並非要扼殺或取締衛星賭場,而是要回歸法律本位」。政府原本想設三年過渡期實現「衛星賭場須設於承批公司物業內」的本意,並不是想讓衛星賭場的從業人員流出博彩業。而且在這一規定引發一些人士認為該規定會導致衛星賭場員工失業後,政府在新「博彩法」的最新修訂文本中又取消了該規定。

  所以目前來看,雖然政府提交的「博彩法」修訂草案與原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相比,有了一些改變,但改變的基本都是「無關緊要」或「形有實無」的內容。例如「博彩法」修訂草案中的「批給期間不得多於十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中的「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期間應在批給合同內訂定且不得多於二十年」相比,看似變化挺大,但因為這是「十年後的事情」,而且屆時的特區政府也可能會因為「擔心博企未獲賭牌批給被迫關閉造成大量員工失業」而繼續向相應博企批給賭牌,就是「形式上進行賭牌重新批給,但實際獲批賭牌的博企不變」(本次賭牌重新批給很可能就會是這樣的情況),因此這種改變「形有實無」。而在非常重要的問題如「賭牌數量」問題上,卻是從《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中的「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至多為三個」(實際發了六張賭牌),改為「博彩法」修訂草案中的「建議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六個」(這樣不僅沒有改變,而且還是通過「修法」來迎合以前的「違法」)。另外在博彩法修訂草案中,也看不到對「博彩業八萬多人」有任何減少或控制的措施。政府在此次博彩修法中的實際表現,基本是從原先的設想上「步步後退」,現在已經「忘了初心」。政府「高調修法」但「折騰一圈」後又「回到原地」,這樣的修法除了勞民傷財和引發社會爭拗之外,有何意義?


褚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