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廢物自閹上癮?

有最垃圾,只有更垃圾。」說的正是一直備受社會批評是「垃圾會」的立法會。不必諱言,立法會一直以來都是配合政府有餘而監督力度不足,導致政府因「行政霸道」而出現各種施政亂象,立法會以往更是一再自我閹割僅有的權力,似是不成政治花瓶誓不休。立法會近期舉行「馬拉松式」施政方針辯論會議,又是到了看鬧劇的時候。

  一如既往地,在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只見議員機關槍式的提問,卻連最基本的論點、論據都沒有,這些議員到底是完全沒有準備才有那麽多問題,還是根本就不懂甚麼叫做「辯論」呢?只有提問與回答的,那叫做「問答」,要有意見交鋒碰撞的才能稱得上是「辯論」吧。真期待有官員可以打破悶局,向這些「問題天天都多」的議員反問一句︰「某某議員,請問你的意見是甚麼呢?」只有提問與問答的「辯論」已經不算最荒謬,竟還有議員不知羞恥地再向政府提議,多用行政法規取代法律以增加效率。這是還嫌立法會被閹割得不夠乾淨嗎?

  行政法規一直以來都備受批評透明度不足,公開評議機制被政府有意無意地忽略,而且行政法規無需經立法會審議通過,政府閉門造車公佈法規後就可以生效,公眾缺乏資訊權和參與權,當公眾發現已頒佈的行政法規與社會期望存在巨大落差時,已經為時已晚,更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及糾紛。

  因此,很多關注時政的人士一聽到政府要用行政法規而不用法律做某些事情的時候,都會馬上提高警惕及提出質疑。再者,即使是經立法通過的法律,到執行的的時候又可以是另一回事。在過去那個立法會還有自由開放陣營的時代裡,時有議員質疑某些法律草案的條文不清晰,要求政府在法案上清楚列明某些社會訴求,但政府往往回應稱,法律不適宜寫得太仔細,將來由行政法規補充就可以,結果往往就是「魔鬼盡在細節之中」。

  立法會擁有的立法權本來就較弱,議員沒有多少自主的提案權,但政府提交法案經立法會審議,雖然明知道無論政府提交甚麼法案,立法會都必然會絕對配合大比數贊成通過,但對社會而言,也有最基本的透明度和輿論監督,仍有一絲希望可以撥亂反正。現時竟有議員向政府提議,多用行政法規取代法律以增加效率,這根本是荒天下之大謬!這個已被閹割得畸形殘廢的「垃圾會」還嫌閹割得不夠乾淨嗎?

  一個政府黑箱作業,閉門造車,有權就任性,這到底還要增加甚麼效率?作為立法會議員竟然不是捍衛立法會的立法權,提高對政府的監督力,反而是將權力向本已是「行政霸道」的政府拱手相讓,做忠誠的廢物真的只需要表忠,連最起碼的羞恥之心都不需要了嗎?「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一個不斷自我閹割的立法會,必然不會得到社會的尊重。


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