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廳不足是當局自導自演
特首批議員唔貼地倒打一耙

 
特首答問大會上,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回應議員有關經屋的問題時,批評議員「唔貼地」,頗有點火藥味。筆者不知賀生為何如此有氣。


  在討論誰是誰非之前,筆者也應先指出,行政長官答問大會,甚至施政辯論這類模式,從來都係「有佢(行政長官或官員)講,無人講」。本來,不論答問大會也好,施政辯論也好,都應當是一個行政立法之間的溝通機制,特別有議員來自民選,這樣的對話也等同是一個官民對話,讓議員所代表的民意,在議事殿堂中下情上達。讓執政者聽取和吸納。可是,現行機制,行政長官答問,議員只有兩分鐘發問,之後到特首回答時,即使撐出大海,甚至扭橫折曲,斷章取義,以至出言教訓,議員連回應機會都沒有。施政方針辯論好一點,理論上議員有兩分鐘追問時間,可以對官員的回應或指責作出反擊。只是,也僅此一次,之後官員再亂噏,議員也奈佢唔何。而且,有些官員更喜歡操弄這樣的機制,在議員追問時間都用了之後,才攻擊議員,讓其無法還擊。這已不是原來制度設計的那種溝通機制的初衷了。至於今次賀生批評議員唔貼地,在這種機制下,議員當然就只能捱打而無從辯白。

  從傳媒報道,議員在經屋方面所提的問題本來是關於經屋定價,借提問而希望政府在定價時不要定得太高。而賀一誠則借題發揮講到T1單位不足,聲稱政府是聽了議員的說話,在新城A區的新建經屋中,85%的都是T2單位,T1單位僅得200多個,無法應付到2000多個申請T1單位的要求,令T1申請者要多等幾年。賀一誠說,「我聽你哋(議員)講咗好多年,上一屆政府充數,用T1(一房經屋單位)充大數」。而現在,他認為上屆政府建造大部分T1單位是對的。賀一誠據此而指議員的數字「完全唔貼地」,是議員「估出嚟」。

  筆者不知道,賀生是否真的如此說,若是,則確實令人失望。筆者當議員時,追公屋,尤其是經屋,可說是主打議題。而賀生以過去十年議員的言論,而作出所謂不貼地的指責,筆者絕對是位居被指責之列。那讓我們來看看這個不貼地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過去,每次經屋接受申請,都有幾萬個家庭遞表。而在幾萬個家庭中,通常會佔了半數是個人申請,亦即僅能申請一房一廳單位。按此,經屋興建時,是應當多建T1單位。只是,按照過去十年,即二零一一年新經屋法生效後,以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來分隊,個人申請在八條隊中是排到倒數兩條,完全只有陪跑份兒,無機會分配到單位。而在這種制度下的成功申請者,基本是核心家團,尤其家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的核心家團才有最大機會上樓。以一個核心家團,最少是兩至三人,再加上一個長者,平均三至四人是少不了,T1單位根本容納不了。在如此分配制度下,T1單位基本完全無用。多建了T1單位,最終結果是逼使序列較後的三至四人家庭要在一房一廳單位或放棄之間作選擇。所以,作為議員,當然包括筆者在內,就大聲疾呼多建二或三房的單位,少建一房廳單位。請問有何不對?這種情況是議員虛構出來的嗎?是「估出嚟」的嗎?況且,若非在多次申請中已反映出如此事實,當局會接納少建一房廳的建議嗎?

  好了,如今出現了新的情況,申請經屋的人大減,導致個人申請亦有機會獲分配時,政府卻來埋怨議員意見「唔貼地」,這有理嗎?應該指出,這次經屋申請人數大減,是因為經修改經屋法後,整個遊戲規則大變所肇致。其變,簡單指出幾點:

  其一,經屋永遠姓經,新經屋法規定,經屋未來轉售,只能以原價由政府回購,以通脹角度來說,經屋不單止不會升值,而是大幅貶值(大家可以想像,今天的二百萬,到十年二十年之後的二百萬,價值相差多大。若無法想像,你可以逆向想想,同樣是二百萬,若放在二十年前,這二百萬可以買多少個單位)。就是說,當你購了經屋,除非突然發達,否則你在居住條件上永遠無機會向上流動。

  其二,經屋價格大幅飆升。當局雖然未正式公佈經屋定價,但在發佈接受申請時卻已對外放風,稱以二零一九年的建築呎價計算,實用面積應達呎價五千元。因此,官員透露,二零二一年的經屋申請,一房廳單位要二百萬元,三房廳單位更可推至三百萬元。只是,這呎價五千元是如何計出來的,卻缺乏足夠的透明度。眾所週知,澳門公共工程的普遍特點是「超時、超支、質量差」,近年政府官員宣稱嚴重「超支」情況基本已遏止。只是,政府工程的費用與私人工程比較卻是明顯拔高,否則也不會因為建了一條全世界最貴的輕軌而讓澳門蜚聲國際。以這樣超高的成本價格來計算經屋價格,豈能不令申請者卻步。

  其三,經屋社屋化,新經屋法規定,除了只能由政府以原價回購之外,還規定經屋的購買者,所有人及其家團成員必須原班人馬長期居於此單位內,若有成員每年少於一百八十三天就有可能處罰百分之五至十五的樓價,以一個三房廳值三百萬的樓價為例,罰款可達十五萬至四十五萬,如此天價處罰,夠膽申請者恐怕都一額汗。這種以社屋管理方式來規範經屋,實質是經屋社屋化。經屋不得出租,不得隨意轉售還算合理,如今再連居住成員都增加限制,你一家四口買了經屋就綁你一世,誰受得了?這種經屋社屋化,令經屋這種不完全資產更脫離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正常規範。

  其四,推高申請經屋年齡,個人申請從十八歲提升到二十三歲,也「殺」了一大批有抱負要自置居所的年青人。

  以上四點是改變了經屋申請的遊戲規則,令申請數量大幅下跌,相信達到當局修法的預期效果。而在這個新規則下因為申請者減少,令本來佔半數以上的個人申請亦有機會獲分配經屋時,而法律又限制了個人申請只能獲分配一房廳單位,於是預計會出現一房廳單位遠遠不足的情況。而此時賀生指責議員「唔貼地」,那是把舊遊戲規則下的批評套到新遊戲規則下的新情況,不啻是充滿黑色幽默。


區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