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尚不知如何受益
卻稱要與人共享紅利

  
  據新聞局發佈的新聞稿得知,本月十七日行政長官賀一誠透過視頻方式在“二零二三華僑華人粵港澳大灣區大會”上致辭中表示:澳門著重把自身發展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為各行各業提供新的發展平臺,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新的發展紅利。

  看到特首此番表態,不禁讓人啞然失笑。目前特區政府很可能自己都不知道澳門如何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中受益,賀一誠卻宣稱要“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新的發展紅利”,這樣的表態既空洞又虛偽,真不知怎麼能“說得出口”?

  目前澳門“把自身發展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的最具代表性的項目,應該就是那個位於橫琴島上的“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筆者在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的本欄目文章《只花錢不計收入 產業園恐又燒錢》中就曾表示“感覺目前的粵澳中醫藥產業園,似乎只是特區政府用錢堆出的一些建築而已,粵澳中醫藥產業園,很可能會成為又一個持續吞噬澳門公帑、不斷‘燒錢’的項目”。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審計署公佈的《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印證了筆者的這種感覺。該審計報告透露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投公司獲得六次增資後的資本額為九十二點八五億澳門元,而用作投資項目的總額為八十九點六四億澳門元,其中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項目八十點七四億澳門元,中山項目金額八點九億澳門元。該審計報告認為特區政府設立澳投公司的目標非常清晰,通過參與區域經貿合作、開展投資項目等一系列工作,為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對外經貿事業的不斷推進,發揮本身的力量;作為公共資本企業,澳投公司在決定動用大量公帑之前,有必要向股東清楚交代如何回本,詳細介紹怎樣獲利,以證明這項公共投資是物有所值,這是為了方便股東日後妥善監督,同時釋除公眾對項目不斷增資的疑慮;基於目前的發展模式是否能回本及獲利仍然存在不確定性,澳投公司必須針對各項問題逐一檢討,包括大量開設子公司的必要性及建立可行監管機制、產業園的定位及營運模式、妥善分析開設主題酒店的投資風險,更重要的是認真考慮產業園土地的開發方式和發展計劃,認真完成國家交託的任務,為粵澳合作作出切實的貢獻與良好的示範。但現在兩年多的時間過去了,似乎仍未見澳投公司對“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項目“向股東清楚交代如何回本,詳細介紹怎樣獲利”“釋除公眾對項目不斷增資的疑慮”。賀一誠既然要“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新的發展紅利”,是不是首先就應該向澳門民眾詳細說明花費了近百億公帑投資建造的“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究竟“如何回本,怎樣獲利”?

  而且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發展紅利”,特區政府有多大的支配權?今年一月九日在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上通過、二月八日公佈、從今年三月一日開始施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中的“第十六條”,是“廣東省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協商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合作區實行一級財政管理,具體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合作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扣除成本後由合作區與珠海市均等共享。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但到目前這裡所說的“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似乎仍未建立,而其中的“合作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扣除成本後由合作區與珠海市均等共享。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已經顯示對粵澳深度合作區的一些“發展紅利”澳門“冇份”。在這種情況下,賀一誠還宣稱“澳門著重把自身發展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為各行各業提供新的發展平臺,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新的發展紅利”,可能既是“不自量力”,也是“自欺欺人”。

  或許有人會說即使特區政府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發展紅利”沒有支配權,也可以“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澳門“新的發展紅利”。賀一誠在此次致辭中所說的“當前,澳門特區政府圍繞‘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發展定位,務實推進‘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做優做精做強綜合旅遊休閒業,大力推動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重點產業發展”,可能就有這方面的意思。只是特區政府表示要“圍繞‘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發展定位,務實推進‘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做優做精做強綜合旅遊休閒業,大力推動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重點產業發展”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則是另一回事。去年四月十二日賀一誠在立法會認為“深合區區內並非傳統行業而是高新科技,本澳企業欠經驗、欠市場、欠人才,這是擺在眼前的事實”,結合其當時所說的上下文來看,賀一誠就是說對“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重點產業”。本澳企業欠經驗、欠市場、欠人才。在這種情況下,特區政府要“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澳門“新的發展紅利”,聽上去像是“請人赴宴”,實際更像是“請君入甕”。

  自己要“有”才能與人“共享”。既然表示“澳門著重把自身發展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為各行各業提供新的發展平臺,與海外僑胞和各界友人共享新的發展紅利”,那就應該先想一想,澳門有沒有這種“紅利”?


禇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