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派錢的進一步意見

  
  上星期有關現金分享計劃的檢討再一次引發社會的關注。在政府尚未公佈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詳情前,政府卻率先舉辦了兩場意見徵集會。當中有社團言論更刺中了很多人的神經,認為可以把消費券當作發放現金分享的一種方式,民間輿論一下子炸開了,不少人很好奇想知道是哪個社團的代表說出這樣的話來。

  在探討現金分享的未來前,我們首先要認清「現金分享」的本質是什麼。坊間很多人把「現金分享」視作一種福利,這樣可能帶有一種誤解。我們說的福利通常有兩類,一種是員工福利,例如是僱主向員工提供的住宿或餐飲津貼,而另一種是社會福利,是由政府向居民提供的,例如是出生津貼、學生書簿津貼、失業津貼、喪葬津貼等。兩者共同的性質都是在基本薪資以外,額外提供資源,以提高接受福利者的生活水平。

  從這一點出發,現金分享是一種政府發給人民的補貼,但它不屬於傳統的社會福利,因為社會福利有一種特殊意義,是其發給的時期是人生的特殊階段(出生、結婚、生產、年老、死亡等)或者是遭遇困難(失業、身心障礙等),但「現金分享」是無論人處於什麼狀態,只要是澳門居民則可領受。當然,它與員工福利和社會福利都具有財富再分配的機能,但一旦被視為社會福利,這意味著一旦狀態改變,就有可能會被政府或者社會視為可以收回的風險。與海灣國家產油國作比較,澳門的「現金分享」應與其更類似,是資源型國家向國民重分配財富的一種方式,只是她們的資源叫石油,而澳門的資源叫「博彩業」。

  另一個問題是「現金分享」既然是稱為「現金分享」,所派出的應該是現金,否則耍了花樣,就會有「言不正則言不順」的問題。而既然派出的是現金,市民就有權自行處置,無論是消費、儲蓄、投資甚至是帶出澳門,這樣是現金分享必須承擔的政策風險,雖然資金外流為澳門並不是理想的狀態,但除非要把整個計劃推倒重來,或者在社會共識下作出調整,否則我們都只能承受。當然,這樣的資金外流是否佔了現金分享的大多數?以大多數市民會把錢消費的情況來看,筆者認為此情況不能無限誇大。至於在哪裡消費,從經濟角度看,也只能說如果在內地消費更具吸引力,資金無法留在澳門也是無奈,而且把錢拿來貢獻國家,不是當今的一種「政治正確」嗎?

  整件事最大的問題,似乎是推出整個徵集的時間和基礎。雖說澳門是社團社會,但社團的意見並不一定能夠代表民意。而更重要的是徵集意見的時機是在現金分享發放落實之前,讓市民認為想在落實前「做手腳」,而目前的現金分享是由上任特首在本年度預算中決定的,這樣會讓人有越俎代庖的感覺,事實也是對前任特首的不尊重。最重要的是,當社會正面對經濟不振、人心浮動,甚至引起多宗悲劇發生,卻要推出這樣的決策,本來社會對這屆政府的多位高層的見識已經有所不滿,如今連澳門市民的奶酪都要動,只會讓社會對政府進一步失去信心。正如時事評論員、菜農學校王國英校長所言:「檢討現金分享,不應急於一時」!請讓澳門市民順順利利,歡歡喜喜把今年的現金分享收取了吧!


未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