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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臨時場地出爐!然後呢?
本欄多次談到澳門發展「演唱會經濟」的議題,如今終於邁出了重要一步!文化局星期一公佈,特區政府經充分評估,選址路氹一片面積達九萬四千平方米的國有土地,臨時用作「澳門戶外表演區」。這就是四月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立法會答問會提及、可容納五萬人的場地。消息一出,引起了社會的眾多討論,當中不少是對表演區提出質疑。容筆者在這裡逐個回應。
首先是「澳門有必要開闢這個場地嗎?」記得今年年初的「演唱會之亂」,在氹仔運動場、一處可容納一萬六千人左右的場地,連續兩日開了演唱會,卻由於場地位置靠近住宅和商業區,引起民間的不滿?借用人口地理學的概念來說,這是「推」的因素。過去一年多,我們既看到了「演唱會經濟」在本地和全球的效應,何不順手推舟,尋找更理想的場地,既可滿足發展的需求,又能順應社會的呼聲?
另一方面,從吸引大型演唱會落戶的角度看,我們要知道,世界級的演唱會場地,以泰勒絲為例,沒有五萬人是不會考慮的,例如是東京巨蛋、新加坡國家體育場等。臺北也要到拖延多年的大巨蛋(不是小巨蛋)啟用之後,才有膽量去嘗試邀請泰勒絲赴臺演出。以澳門目前的條件,即使我們有金光、有銀河,人家根本都不屑一顧,第一階段已經會把澳門DQ了!「戶外表演區」這樣的級數,也只是吸引大型演唱會的眾多要素之一,而且是標準配置而已。
第二個問題「為甚麼不直接利用原馬會地段?」原馬會地段的再開發,政府已經表明該地段是綜合旅遊娛樂用地,既不會發展住宅,也不會興建賭場。但同時在地段對面,仍然是住宅區,例如是南新花園等。氹仔運動場面對的問題,為甚麼在馬會不會出現?為何有人可以厚此薄彼,以為南新一帶的居民天賦異稟,抗噪音能力特別強?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正在與時間競賽。目前仍然需要進行賽馬會結束後、馬匹的轉運程序,即使馬匹順利完成遷出,馬會土地上空置的建築物,不一定是演唱會需要的配備,即使需要也已經未必適合現時的要求,需要更新。沒有用處的建築物亦需要時間拆卸、平整地皮,方可重新進行場地的佈置。這樣一來一回,我們就會錯過發展的最佳時機,尤其我們的假想敵是香港年底啟用的啟德體育城。時不我待呀!
第三個問題「未來的管理會怎麼樣?」不少朋友問到日後場地啟用以後,很多管理上的問題,例如是安保、交通配套等。過去我們對此確實有過痛苦的經驗:港珠澳大橋通車以後至今,與市區只有東方明珠至新城A區一條通道進出。官員規劃不周導致道路不暢通,白白消耗了無數人的時間和精神。可是這次是涉及到本澳的產業發展,澳門演藝產業以至整個城市的治理水平能否藉此新場地落實,再上一個台階?端視我們能否成功地經營這片場地。
希望政府包括交通、治安等各部門,都能好好利用相關機制,把舉辦這樣規模的表演活動可能出現的問題都想清楚,並且做好因應方案,並公開進行演習,向全社會,以及有興趣舉辦演唱會的機構展示特區政府在建設「演藝之都」的決心和能力。筆者尤其認為,今年是國慶七十五周年,同時又是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可以趁此機會,譬喻舉辦一場慶祝國慶、回歸「雙慶」為主題的大型演出,既可作為「雙慶」活動的高潮,又可以為新場地暖身,兼測試各種軟、硬件的性能,以及各部門的協調能力,可謂一舉兩得也。
最後還是要說說「演唱會經濟」的局限。大型演出意味著表演前後需要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硬件方面,我們有機場、港珠澳大橋等物流配套,酒店房間供應等也可以透過與橫琴合作解決。演唱會舉行期間的人力需求,可能會帶來大量的就業機會,不過這種就業是不固定的。另一方面,當社會在利益驅動下,投入在邀請各地表演團體來澳舉辦大型演出,本澳藝文界的處境將會如何?這片場地的落成,能否成為推動本地藝文界發展的工具,或者永遠只讓澳門做外地藝人的「搖錢樹」?但更可怕的是,有沒有人會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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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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