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中國人的移民美國潮
(四)

婚 
婚姻移民;


  單身女性如果想移民美國,選擇婚姻移民是一條捷徑,這種方式較容易實現移民美國。這方面的例子不勝枚舉。

  一些公眾人物就選擇走婚姻移民的路徑。徐粲金雖然與高曉松的婚姻關係已終結,但由於嫁給了這位美國人,而獲得了綠卡(官方的正式名稱是“永久居留證”,用於證明一個外國人在美國長期居住和工作的合法權利)。陳沖、鄔君梅這兩位明星也都嫁給美國人後,才因此獲得美國籍的。

  曾經發生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美國新澤西州一個大學的中國女留學生小趙,經過六年寒窗苦讀拿到了博士學位,她很想留在美國。一天她在市區廣場上散步,看見一位洋人流浪漢就走向前問道;“你好!我想問一下你是美國公民嗎?在美國有永久居住地/住宅(domicile)嗎?”當得到“是”的肯定回答後,女博士便坦表心意:“我想在美國生活,想走婚姻的路徑,與你結婚!你同意嗎?”

  面對眼前一個亭亭玉立的東方美女,這位美國流浪漢眼亮欣喜,“真是天上掉下個林妹妹!”並欣然應允。於是趙博士帶這位美國流浪漢去理髮洗澡,買一身西服穿上,立即舊藐換新顏,儼然成了一個美國帥哥。趙博士暗自欣慰“自己眼力不錯”。其實趙博士是有自己心中盤算的,想以婚姻為“跳板”當拿到美國的永久居住權後,便立即解除婚約。但經過與美國丈夫生活了一段時間後,發現與對方還很能磨合。也發現這位美國丈夫頗有可愛之處,如愛做家務,疼愛老婆,脾氣隨和等等。於是趙博士便打消當初的念頭,弄假成真,打算與丈夫偕老白頭。

  如今走婚姻移民的中國單身女人越來越多,有假有真,但以假結婚的居多。所謂“假結婚”,就是一旦拿到美國永久居住證或加入了美國籍後,就立即解除婚約。

  我曾聽到一位年齡已超六十歲,但還想通過婚姻移民美國的單身女性。她告訴我許多有關“假結婚”方面的內幕行情。據說想借婚姻為跳板移民美國,美國身份搞定後立即離婚分手,總費用是七萬至九萬美元不等,現在有專門的仲介機構做此生意。申請移民結婚者來到美國後,不一定要與對方住在一起。有的還真能弄假成真,滿兩年預備期經移民局審核後,合格過關就順利拿永到了永久居住權證。

  然而現在美國移民局也精明了。上世紀跨國婚姻只要資料手續齊全,移民局就會為你辦理永久居住權證件,但現在不行了,要有兩年的所謂“有條件居住權預備期”,兩年預備期結束後要經過嚴密細緻的面試,看是否屬於”假結婚”。當這個“有條件居住權預備期”面試合格後,方能發給你永久居住證即綠卡。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外籍人士以遊客身份悄然進入美國後,欲與美國人結婚後就留下不走,即強行成為美國永久居民。這種做法以前還可以,但如今行不通了。這種行為情節嚴重的會觸及刑事罪,可遭最高1萬美元罰款和5年監禁。但是,外國人可以遊客身份入美舉行婚禮,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自己的母國後再申請移民簽證,這種做法美國是允許的。例如,杭州女士張某雖與美國加州三藩市一位美籍華人訂婚,並辦好結婚手續,但她以旅遊名義簽證來到美國後就不走,一住就是半年,然後說回國有事,海關發現後便罰款一萬美金,並限制她回國後三年內不得再重新來美,新婚的美國丈夫只好每年到杭州與妻子團聚。

  近年所謂的二年期“有條件永久居留權預備期”,是美國國會為防止外國人以“假結婚”方式取得永久居留權,而特別頒佈的《防婚姻欺詐條例》的新規定。條例規定,凡以“假婚姻”關係取得移民身份者,均會受此條例限制。新婚夫婦在二年期滿之前的90天,必須夫妻雙雙向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索取解除條件申請表I—751表,申請解除二年的臨時永久居留條件。接獲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接納後,會通知面談的時間。經面試如發現無欺詐現象,即會相約第二次面談,並辦理永久性居民手續。有條件居留者也可以在海外調整身份,成為正式的永久居民。夫婦雙方如在有條件永久居留期內出國旅行,須在二年期滿前半年內將申請取消有條件居留卡交給移民局,才可出國旅行。

  通過與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結婚取得綠卡,過著如膠似漆生活的外籍配偶,不要以為從此就可以高枕無憂,在美國長期居留。因為這種方式所取得的永久綠卡只是有“有條件[Conditional]居留權“”,也就是臨時性綠卡,只有真實婚姻關係存在兩年了才能取得永久性的綠卡,原因是近年“假結婚”的事情太多了,移民局認為結婚兩年後大概婚姻關係就沒有問題,才同意把“有條件居留”改為永久居留,中間又多了一道手續,即經過一道嚴格審查後才發出給永久居住證。

  據說移民局約談一對夫妻的時間只有10-15分鐘。移民官都是經過嚴格訓練的,經驗豐富的移民事務專家,善於從你們的肢體語言和雙方交流的一些細節上,來考量你們倆是否是一對真夫妻。如果移民官懷疑你們倆婚姻關係的真實性,往往對男女分開進行面談。他們會問一些夫妻間日常生活的問題,諸如你的先生(太太)的生日是哪一天?你們在哪裡認識的?怎麼認識的?你們什麼時候開始談戀愛的?是誰先提出談戀愛的?你們在一起看的第一部電影是什麼?你們有沒有訂過婚?是什麼時候等等。移民官可能還會問,你們的父母和家人同不同意你們的關係?你的岳父母叫什麼名字?你的先生(太太)有沒有兄弟姐妹?他(她)在家排行老幾?你什麼時候帶你的先生(太太)去見你的父母等等。關於結婚的婚禮,移民官可能會問:你們的婚禮是哪一天舉辦的?在哪裡舉辦的?有多少客人參加?父母有沒有參加?有沒有伴郎、伴娘?他們叫什麼名字?婚禮大概持續了多長時間?有沒有發生醉酒或其他有趣的故事?能否介紹一下那天的情形?你們倆有沒有去外地度蜜月?去哪裡了?如何去的?呆了多少天?等等。關於日常生活:移民官往往會問你們早上誰先起床的?是什麼時間?平時用鬧鐘嗎?誰來做早餐?你們的早餐吃什麼?你的配偶喜歡喝咖啡嗎?上個星期天你們做什麼了?你們家的垃圾哪一天被取走的?你們用哪家電話?誰來付帳單?你們用的是哪家銀行?有幾個帳戶?是共同財產嗎等等

  更有甚者。一些移民官還會問,你們最近的一次性生活是什麼時間?對方穿什麼顏色的褲頭?就像審問犯人一樣,然後對男女兩方的問答一一核對,來證實是真結婚還是假結婚。如果夫妻雙方對同一問題的回答很不一致,那麼就很可能會導致簽證被拒。

 
 
王家林
(作者是揚州知青作家、江蘇作協會員、文化研究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