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特定業務制度細節宜鬆
打擊非法勞工執法力度須強

  

約一年前,出現有澳門女生在大三巴有償為遊客影相而被罰五千元事件,加上GD義工變黑工一事,社會嘩然;上月揭發有旅客非法聘用內地黑工攝影師到澳門旅拍,類似問題業界批評多時,社會也熱議,無論在澳門景點抑或內地社交媒體之上,皆有大量旅拍舉動及宣傳廣告,涉嫌在澳非法工作,直接影響澳門業界的工作機會,當局卻無有效對策。日前,《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諮詢文本新增「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為規管項目的建議,旨在填補法律空白,規定只有澳門人才能從事相關業務,消息不但受本地業界關注,同病相憐的香港也有廣泛報道,可見問題之普遍及嚴重。有此規管固然是個好開始,但遠遠未夠!

按當局建議,「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為一登記制度,僅限澳門居民,且不設任何年資或經驗證明等專業技術門檻,純粹以場所管理為導向,確保服務在規範下有序提供。不過,當局建議對登記的活動地點、名額及進行活動的期間設定限制,例如登記以「先到先得」選定擬活動地點,並僅可在特定期間內進行有關活動,期間結束後再重新開展相關登記程序,以確保服務提供者的流動性及公平參與的機會。初步納入規管的景點主要是人流密集的熱點,如大三巴、議事亭前地等,但會聽社會意見。

規管「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保障本地人就業機會,大方向值得肯定,登記制度也較方便。然而,對登記的活動地點、名額及進行活動的期間設定限制值得斟酌,整體不宜管得過多、太死,始終旅拍是市場行為,有一定隨機性,不合理或者過多的規管不利行業運作、發展,也增加執法難度及成本。而現時的本質問題及方向是打擊非法工作、保障澳門人就業,能確保到、識別到只有已登記的澳門人才能在景點提供此等服務即可,其他限制能少則少、能無則無。

另一方面,只有「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對保障本地業界的就業機會,還遠遠不足。登記制度的細節宜鬆,但打擊非法勞工的執法力度必須加強。據業界反映,「旅拍」僅佔本地業界業務的小部份,而最頭部的則是會展、演唱會等拍攝工作,而此等活動出現過界工作、非法工作屢見不鮮,甚至屢禁不止,舉報流程效率不高,如上次GD義工變黑工事件後一段時間,情況縱有改善,不久就有人遊走灰色地帶,有時連官方有份舉辦、資助的活動也發現類似問題,所以核心仍要勞工局從源頭政策及加強巡查等方面下功夫,而且要持續嚴格執行,全面保障本地人就業,否則充其量小修小補,作用有限。


甄慶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