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為例,眾多學校的體育由「中國香港學界體育聯會」(Schools Sports Federation of Hong Kong, China — HKSSF)統籌,這是一個具備自主性的組織,負責校際比賽的整體規劃,同時連接教育體系與體育界。這種模式具備清晰的職責分工、穩定的運作機制,及發展的延續性。其財政資源結合了公共資源、政府項目支持及私人合作夥伴。值得指出的是,儘管香港賽馬會在整體體育發展中扮演重要資助角色,但學校體育的核心仍然依賴一個制度化、穩定且具執行力的架構。香港的經驗說明了問題的關鍵:單靠投入資源並不足夠,更重要的是去進行組織。
回顧過去,早在前「教育文化司青年體育廳」(Repartição de Juventude e Desportos)時期,澳門曾推行體育啟蒙學校,為青少年提供基礎訓練。以今日的條件而言,無論在資源還是整體條件上,都有可能,並且更有需要將這類模式進一步深化。當社團體系未能單獨承擔這一責任時,公共部門的角色應當更加明確:建立結構化的培訓中心或體育學校、訂立標準、提供技術支援,並納入整體體育發展體系之中。這並不是說要取代體育會,而是確保沒有任何天賦因制度缺失而被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