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出事頻仍 碩鼠藏身其中
本澳社會逾二十年來都一直有強烈要求落實及加強官員問責,國家領導人每次蒞澳視察,以至主責港澳事務的中央大員來澳考察,每有類似的任務指示或政務要求,可惜,社會普遍認為,長期以來,在完善或加強官員問責,督促特區各級領導及主管人員擔當作為,以及監督職權行使,或預防以權謀私、濫權自肥的制度建設方面,當局踟躕不前,又對社會呼聲愛理不理或置若罔聞。對包括「兩署」報告所揭示,又或因職務犯罪者東窗事發所暴露的五花八門的權力監督漏洞,及官員紀律問責不一而足的疏失落後,不是麻木不仁,就是追求形式、鬆懈手軟等現象,社會意見極大。
在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大慶前夕,年來頻頻出事的市政署,由上級司辦公佈了關於「貼紙路牌」的「內部調查報告」。「報告」結論是「在整個事件中有跡象顯示,市政署工程部門存在工程驗收程序不嚴謹、內部通報機制不暢順、後續跟進處理不得當等方面的問題。對於當中有工作人員可能構成違紀的問題,需開展相應的紀律程序進一步調查」。既然市政署的監督實體執掌的「內部調查報告」有此結論,而且適時地在習近平主席在澳系列重要講話之後公佈,就好應該對「強化實幹擔當」、「切實提高行政效率」、「保持清正廉明」的「四點希望」有實際行動回應。
「報告」進一步指出,「此次事件的發生並造成負面社會影響,反映出市政署工程範疇制度建設的缺失及內部管理的失當,相關領導及主管需負起相應責任。行政法務司司長經慎重考慮後,建議行政長官調整市政署領導層,市政管理委員會也調整市政署部分主管人員」。
為此,原市政署管委會主席以榮休方式「退下火線」,但受盡禮遇。在澳門,合條件者「榮休」,也可能是一種問責方式;主管市政建設及道路的副主席及轄下的兩位主管人員,亦同在今年元旦起被終止任期。這樣的人事調整,可謂罕見的「有權有責、權責對等、失責必究」例子。證明即使在現行被指有待完善的官員問責制(《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法律與《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行政法規)下,亦足以做到「庸下劣汰」。至於身為領導及主管人員失職失責的紀律以及法律追責方面,可以是另一回事。當然也可以在「法治澳門」的高度,對相關有玩忽職守、蠅貪蟻腐嫌疑的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追究彼等可能違反的固有義務,尤其是「熱心」義務的違紀責任。
「報告」肯定地指出「有工作人員可能構成違紀」,又聲稱「需開展相應的紀律程序進一步調查」,社會拭目以待,「進一步調查」的結果。
實際上,領導及主管人員被中止或終止定期委任,只是屬於人事管理範疇,不能代替紀律問責,更不能代替法律追責。
然而,在監督實體突然明確地依法問責,至少是不稱職責任的市政署幾位領導及主管人員後不足一周,就有超市被揭有老鼠光天化日下公然啃食在售豬肉,市署食安部門才如夢初醒,高調出動「排查」,其後更罕有地指一間食肆發現鼠患,「即時勒令涉事商戶停業整頓」、「保障食品安全」。事件與去年的「貼紙路牌」,市政署後知後覺的表現,及以新聞稿文過飾非的手法,如出一轍。
尤其低劣的做法是,將問題首先推給「苦主」,指「作為食品場所老闆,必須做好場所環境及食品安全衛生工作,尤其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治蟲鼠管理措施,杜絕老鼠在場所出沒,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及生意客流」,又「呼籲飲食及零售業界承擔社會責任,做好蟲鼠防控工作,與政府共同維護城市衛生」、呼籲「居民店舖合力防治鼠患」,先不提「市政署」不是「政府」,而是「受澳門特區政府委託,依法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的「市政機構」,市署今後要依法糾正自己的法律地位,不能再公然將特區政府「拖落水」。但是,場所老闆的責任不能代替市署的責任,市政署對自己應該負起的責任何以隻字不提?市署的食安部門以及環境衛生處滅鼠組,近年在保障食品安全及防治鼠患方面,做了哪些具體工作?取得哪些成效?日常工作如何安排?鼠患指數有何變化,抑或根本未有制定?檢控了幾多違反食安法的商家?跟進改善的情況又如何?統統未有向社會交代。
眾所周知,要殲滅老鼠不可能,但也不等於群眾會接受超市、食肆等地發生老鼠旁若無人自由出沒啃食的事實。
難怪身為市政署監督實體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先後在「貼紙路牌內部調查報告」中,及新任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就職禮上,連番重申,「市政署領導層需要認真思考並全面檢討部門架構、職能及人員制度的轉型,對工作流程及管理進行梳理和分析,制訂明確內部規範和指引,精簡架構、理順職責、提升效能,以便為居民提供更好的市政服務,不負習近平主席給予澳門「祖國的掌上明珠的稱譽」。
張司所言甚是。養住約二千四百人的市政署,近年每年公帑財政開支均達三十億元左右,人員開支就耗去約三分之二的二十億元上下。理論上,市署人員個個高薪厚祿,惜與其人員工作表現,責任擔當及履職能力背道而馳,屢屢損害特區政府形象和聲譽,當中的管理和人事問題,肯定大有檢討、改進的餘地,且看新主席有何新板斧,化腐朽為神奇,回應特區社會的新要求、新局面。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既然有「鼠患」為新主席履新「贈慶」、「三把火」燒向市政署內飽食終日、碌碌無為的「碩鼠」,應是合理的結局,否則,何以向習主席的「四點希望」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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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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