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主派」的前路

  
  特區剛剛完成了換屆工作,今年就要迎來第一次重大政治活動——立法會選舉。相信大家都會關心在澳門的選情。不過,自從二0二一年民主派候選人被集體取消參選資格,即俗稱的「DQ」過後,澳門已經落實了「愛國者治澳」的方針。新獲委任的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盛銳敏表示,按照去年四月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不僅明確判斷不擁護和不效忠的具體標準,還規定曾被認定為不擁護或不效忠的候選人,在五年內不能再參選。至此,今年的選情已經毫無懸念,結果只是「愛國愛澳」隊伍中議席的上落而已。

  至於五年之後,即二0二六年以後的選舉呢?筆者目前能夠給予的答案是「不可能」。因為選舉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需要的是人力、物力、財力的投資,還有最重要的:時間。一組候選人要從無人認識到家傳戶曉,到理解、支持,甚至是在選票上填上該候選人或組別的名字旁邊,最終使該候選人或者候選人組別能當選,往往不可能是在立法會的競選周期,即是宣佈選舉日期至投票之間能夠發生的事,除非是出現突發狀況,讓一些人可以風雲際遇,搭上民意的「順風車」。常言道:「選舉是一屆任期的事。」為要連任的人,更是如此,選民是會檢視尋求連任者在過去四年的表現的。一次「DQ」,為被「DQ」者不但是政治上的貼標籤,同時也會失去了政治資源,包括財力、媒體聲量等,這些都會對被「DQ」人士帶來巨大的打擊,除非被「DQ」者已經準備好長期抗爭,甚至做好挑戰法律、面對法律後果的準備。而社會環境又會否對他們表示支持?而目前從原則上、從現實的社會氛圍考量,又有甚麼支持長期抗爭的理由?

  觀乎過去四年,自從本澳的民主派被「DQ」後,似乎已經走向消亡:四年時間,民主派的成員也是低調,組織上已經再找不到他們以公開身份發言的紀錄。以個別人而論,個別人可能仍然在網媒發表分析,或者接受媒體的訪問。而作為民主派的年輕一代,離開澳門的也在海外過上了新的生活,留下來的轉換軌道從商的也有。他們可能會堅持自己的信念,又或者會改變,但有一點肯定的是:他們即使日後不會像香港的「民主派」那樣,以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之類的罪名被起訴,但他們存在、組織的條件也已經消失了。隨著時間過去,他們總會有老去的一日,他們的政治能量也會消失,而隨著「愛國愛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觀念日益深入人心,這一群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因批判中央在「八九民運」的立場而從愛國愛澳陣營出走、思想開放活躍的澳門「民主派」的時代也終將過去。或者培養一批「愛國民主」的青年是更符合當前的政治正確、更符合澳門現實的選擇。


未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