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好人工升非必然
輸外勞改政策或可能

   
  除了五月賭收一如預期超過二百億元的疫後新高之外,據統計局資料,今年二至四月總體失業率為百分之一點九,本地居民失業率為百分之二點五,均較上一期跌零點二個百分點。本地居民失業率長期高於總體失業率,是否代表非本地居民的就業率一直高於本地居民?即是本地居民就業機會受非本地居民就業者過多的影響,則要由勞工事務職權部門說明。但經濟全面復蘇是真。
 
  正如有意見認為,澳門就業市場在旅遊業向好帶動下有明顯改善,除本地居民失業率持續下跌,月入中位數也回升至兩萬元水平,向疫前靠攏。宏觀數據看到就業市場好轉,反映就業市場「有工做」,下步應進一步改善居民收入和晉升機會。
 
  理論上或學術上,這種意見十分合理,不過,實際上,這種意見放在外勞人數已佔本地就業人口達百分之四十八的澳門,就有點一廂情願。因為,當外勞易得到可以隨時隨地補充或取代本地居民就業機會時,精於數口的商家,必定以聘用成本較低的外勞為先。令本地居民「有工做」,至少表面如是,也許不難,但這並不等於會「進一步改善居民收入和晉升機會」,道理其實簡單,當相對薪資較低且供應無限的外勞易得時,商家並無任何需要提高薪酬水平以吸引本地居民入職。本地居民的薪酬水平,由「有形之手」調控的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所決定,而本地狹小的勞工市場供求,極易受龐大的外勞供應市場所左右。
 
  然而,話分兩頭,如果當局能夠善用輸勞機制,客觀公平審視本地實際的勞工市場,嚴把輸勞關及外勞質素,提高外勞管理水平及完善監管制度,則在滿足本澳產業升級轉型發展所需的真人才需求或中小企盈利的同時,平衡本地居民就業權益及合理薪酬水平,讓公眾看得見輸勞,包括引才的社會效益,並有獲得感,有一定比例的外勞在澳工作,對本澳的長遠經濟發展利大於弊。
 
  其實,放諸世界上任何有不同程度輸入外勞的國家或地區,都以真正有利於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及不損害本地人勞動權利、就業機會或工作待遇為前提。在輸入勞工問題,亦鮮有像本澳,像是只向商界傾斜,儘管一些地區的中小企業為政府提供了大額的稅捐。
 
  筆者並無掌握全澳中小企為公共財政收入所作稅務貢獻的比例或數字,但人所共知,本澳歲入的最大宗是博彩旅遊行業,那批中小微企雖然一直得到公帑五花八門的資助或補貼,但彼等的稅務貢獻恐怕低得不成比例,可是,按社會意見反映,中小微企僱用了大量外勞。
 
  以官方數據分析,至今年四月底,最新外勞人數為十七萬九千七百六十八人,比三月底再增加二百九十九人。其中酒店及餐飲業增加了三百六十八人,批發及零售業增加了五十一人,不動產及工商服務增加了八十人。從趨勢看,外勞數字仍將有增無減,壓抑本地居民薪酬待遇隨社會經濟發展而增長,將是合理的預期。況且,商界,特別是以中小微企利益為代表的團體,已相繼提出向彼等放寬輸入外勞的要求,且要加快審批,甚至開始挑戰當局一直強調的「不輸入職業司機外勞」這一嚴肅政策。
 
  近日,先有會展業提出要放寬輸入「人才」,協助行業發展,復有中小微企團體提出「適當批予一定數量的外勞配額擔任送貨司機,並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增加相應外勞工作地點,避免浪費人力資源,同時表示支持本地人優先就業」云云。為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挑戰當局在輸勞問題上劃出的紅線,溢於言表。本來,合理爭取自身利益,無可厚非,問題是這些中小企吸引不到本地居民入職,關鍵應該是不願開出與本地消費物價水平相適應的薪酬待遇。常識告知,只要待遇合理、可生活,自然能夠聘用得到本地居民效力,至於商家有否能力提供這一水平的報酬,是商業市場上逐利者在勞動力供需關係下的商業行為,若無此能力,或者說明自己已無法適應市場。
 
  對此,一局級公務員竟然「教路」商家,申請外勞時,企業主可寫清楚工作內容,並在申請時註明多個工作地點(需屬同一公司),局方會根據實際進行批示。這是否在指導擬輸入外勞送貨司機的商家,規避當局政策?無從判斷。要由當局釋疑。


余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