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坊僅沽千單位反應冷淡
減價出貨或吸引買家


  隨着港澳以至內地樓市下行,橫琴「澳門新街坊」正式放寬限購,年滿18歲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可認購澳門新街坊住宅單位,即是說取消過去「須符合在澳門沒持有或最多持有一個作居住用途的單位,以及在珠海沒持有住宅物業。」為何放寛購買資格?皆因新街坊有4000個單位,目前只賣出千個單位,有3000個仍待沽。

  然而,筆者疑惑都更公司為甚麼要放寬措施?予人解讀銷售反應未如預期熱烈,故進一步「撤辣」,因為新街坊住宅單位平均建築面積售價約每平方米3萬元人民幣,入場費最少是261萬人民幣,這個價格可以購買由拱北口岸步行5分鐘的10年樓齡樓宇單位,當然新舊樓宇無可比性,但買家還是懂選擇。回望澳門,經屋單位是200萬澳門元左右,但不用跨區上學上班,可能樓宇配套未及作為私樓的新街坊好,而新街坊更可以出租,經屋則只能自住,故經屋就只有地理上的優勢,惟新街坊的反應仍然冷淡,甚至乎新街坊千名業主當中,有多少是真的自住?不少內地生都在澳門讀書,內地居住以節省生活成本或生活在相對習慣的地方。然而,他們要租住新街坊也不便宜,在網路上找一找,可以找到不少澳門新街坊單位出租樓盤,三房一廳兩廁要6000元人民幣,而內地規則是,單位管理費每平方米4元人民幣,即每月約500元管理費,在內地規則是由租客支付,把6500人民幣換回港幣,這個價錢在澳門可以租到舊電梯樓的三房了,當然同樣是新舊樓宇同樣無可比性,只是從出租狀況來看,感覺購買新街坊的都是投資者,倘較少澳人入住,而入住的租客又以內地人為主的話,澳門新街坊這個名稱就名不副實了。

  然而,都更公司在去年11月明明表示銷售理想,目前第一階段希望賣出低層 800個單位,但若超額認購,仍會容許客人認購,將數量增至 900個,甚至1,000個單位,故還是「取得首階段成果的」。

  新街坊除了價格高昂外,當中限制是購入5年後二手轉讓的新業主也必須是澳門居民,即業主無論是一手還是二手買賣都須為澳門居民,脫手相對困難。面對社會批評澳門新街坊太貴,但都更公司形容「減無可減,要倒貼、蝕本」,看來方向只能慢慢賣,「佛系」出貨了。都更公司要償還向銀行的借貸,當然不會佛系出貨,巧合的是澳門基金會推出「澳琴情懷資助計劃」,由九家旅行社負責組團和設計路線,其中一項行程竟然是參觀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令人嘖嘖稱奇,縱使都更公司是公共資本企業,但由澳門基金會運用公帑去促銷樓宇,似乎有點說不過去,不過澳門人面對只要用20元遊橫琴,有這個吸引之處,去應酬一下意思意思參觀也無不可,對都更公司而言,只要一團裡有一人購買新街坊亦可以「已經當贏」,在雙贏局面來看,似乎又沒甚麼可批評的。

  既然都更公司說無錢賺甚至要倒貼,那麼賣出單位取得樓款時間越快,要付當時向銀行融資的利息也越少,筆者不如計一計兩房單位建築面積約88平方米,即一個單位約264萬人民幣,沽出3200個單位即84億人民幣;三房單位建築面積約118平方米,即一個單位約354萬人民幣,沽出800個單位即28億人民幣,總計112億元人民幣。再計算項目地面層和地庫合共設置約3,300個產權停車位,標準停車位售價為28.8萬元人民幣, 全數沽出可獲10億人民幣。不計商舖,項目就是支付了122億元人民幣成本了。

  即是說目前千個單位只取得30億人民幣的樓款,還有近百億人民幣的債務,可以想像都更公司的確有點心急。縱使都更公司多番強調新街坊「減無可減」,故筆者認為要「出貨」唯一途徑只有減價,惟都更公司作為公共資本企業,若在賬目出現虧損,必定受到批評,更何況亦對已購入住宅的人士不公平,導致都更公司進退兩難。那麼,如何讓市場消化那3000個單位,只能是組團澳門人前往參觀,多做宣傳。

  為着公帑着想,筆者希望都更公司儘快償還當年的融資債務,始終早點還款就少一些利息。另一方面,都更公司不妨公布第二和第三階段的銷售目標,讓公眾審視能否達標,這樣才能「說好澳門故事」和「說好橫琴故事」!


林文